大家好,我是找法网特邀嘉宾律师:潘效辉。
票据诈骗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财物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票据诈骗往往是在金融票据的流通和使用过程中进行的,因而它不仅侵犯了他人财产权利,更影响了金融票据的信誉,妨害了金融票据的正常流通和使用,破坏了国家对金融票据业务的管理制度。
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票据诈骗罪在主观上都是由行为人的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如果行为人出于过失而使用金融票据,如不知是伪造、变造或作废的金融票据、误签空头支票、对票据事项因过失而导致记载错误等等,不构成犯罪。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