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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其中,在计算房屋相对应增值部分时,有以下七种计算方式可供参考:
1.夫妻共同还贷的部分除以房屋总价款,乘以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减掉夫妻共同还贷部分。
2.夫妻婚后共同还贷部分除以实际总房款,乘以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减掉共同还贷部分。
3.夫妻共同还贷本金总额除以房屋购买价,乘以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与房屋购买价值的差额。
4.夫妻共同还贷本金总额乘以房屋购买价,乘以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与结婚时房屋价值的差额。
5.夫妻共同还贷部分除以房屋购买价与已还利息之和,再乘以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与结婚时房屋价值的差额。
6.夫妻婚后共同还贷部分除以购房成本,再乘以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减掉夫妻共同还贷部分。
7.房屋总增值减去首付款增值部分再减掉个人还贷增值的部分。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