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参加集会罪构成要件:
1、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有社会管理秩序,公共安全,国家有关武器、管制刀具及爆炸物的管理制度。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中携带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