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抢注名人的姓名作为商标。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四条的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申请注册商标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姓名权属于基本人权,如果侵犯他人基本权利的商标会被审核驳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四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姓名权属于基本人权,如果侵犯他人基本权利的商标会被审核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