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主体变更不需要重新签订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重新签订合同。常见的合同主体变更有:公司合并、分离、单位撤销、自然人死亡。公司合并、分离的情况下,合同权利义务由合并、分离后的主体直接承接,无须重新签订合同;单位撤销和自然人死亡的情形下,由于合同一方主体消失,合同权利义务自然消灭,不存在重新签订之说,也无法重新签订。如果自然人的继承人愿意履行原合同,可以另行定立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