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流程如下:
1、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申请鉴定;
2、缴纳鉴定费用;
3、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相应资格的鉴定人;
4、鉴定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期限内完成鉴定,并提交鉴定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间内提出,并预交鉴定费用。逾期不提出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的,视为放弃申请。
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准许鉴定申请的,应当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相应资格的鉴定人。当事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间内提出,并预交鉴定费用。逾期不提出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的,视为放弃申请。
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人民法院准许鉴定申请的,应当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相应资格的鉴定人。当事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