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不满6个月离婚,彩礼不能退回,但是,如果支付方要求离婚的同时要求退回彩礼,又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规定的下列条件之一的,就须要退回:
(一)双方未领取结婚证的;
(二)双方虽然领取了结婚证但确实没有共同生活的;
(三)虽然领取了结婚证,但婚前支付并导致支付人生活困难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