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合同原则上可以代替劳动合同。
法律上规定,实际上的聘用合同本来就属于劳动合同,两者可能形式不同,但是其内容都应该符合劳动法。
一般而言,企业签订的聘用合同就是劳动合同,但机关事业单位签定的聘用合同不属于劳动法所规范的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