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收入抚养费标准,可以按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