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债务人需要以下文件:
1、起诉状,诉状应当写明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原告或被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写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证明,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证明资料;
3、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如:欠条、借款合同、借条、合同等;
4、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如: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