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车祸诉讼中一般需要提供的证据如下:
1、由交管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医疗费、交通费发票、住宿费等费用发票;
3、导致伤残的,提供伤残鉴定报告;
4、病历本、就诊记录等材料;
5、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的相关证明;
6、证明主张的其他事实的证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