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上市公司是指所公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而私企又称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二者的关系是相互包含的关系,即上市公司可能是私企,而私企也有可能成为上市公司。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
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