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了离婚协议后反悔的情况有:
1、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
2、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3、离婚时,另一方发现一方隐藏、转移、买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