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公司注册主要需要的手续及资料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股东签字或加盖公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股东签字或加盖公章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9、住所使用证明;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全套登记表格及相关材料的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股东加盖公章或签字;
12、拿公司执照副本和公司公章到质监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
13、带执照副本、代码副本和公章办理国、地税证;
14、开设银行基本户。
《中华人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八条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中华人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九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