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一般包含以下内容:
1、买方与卖方的基本身份信息,包括姓名、住所等;
2、房屋的基本信息。包括面积、地理位置、单价等;
3、支付房款、过户等义务的履行期限;
4、双方的权利义务;
5、违约责任;
6、纠纷解决办法。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