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的问题,我做以下简要分析。
根据《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对首要分子或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
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四个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的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具有颠覆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恶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
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