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专利,一般可以按照以下流程申请:
1、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申请书,按要求提供申请材料;
2、进行初步审查;
3、公布;
4、针对发明专利,根据申请人的要求,进行实质审查;
5、实质审查通过后,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