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疑不起诉,又称证据不足的不起诉。存疑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对于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的不起诉决定。
存疑不起诉的条件有:
1、案件已经经过了补充侦查;
2、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规定决定不起诉的,在发现新的证据,符合起诉条件时,可以提起公诉。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六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规定决定不起诉的,在发现新的证据,符合起诉条件时,可以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