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符合合同成立生效的要求,法院就会认可。
根据我国《民法》与《合同法》的规定,只要具备合同要件、体现双方真实意思、不违背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2、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6、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免责的合同条款;
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8、因被撤销而形成的合同无效情形。
欠条写后补签,只要是欠款人亲笔补签就有效。任何人代签都无效。欠条只要欠款人签名落款就有效,借条只要借款人签名落款。但是欠条欠款事由若违法,条款人签名落款也不受法律保护,比如欠嫖资,欠毒品款,欠盗窃分脏款,都不受法律保护。
因此,补签时必须要核查清楚,以免造成法律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