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出租的土地使用权的条件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1-09-18 16:12
律师解答

用于出租的土地使用权的条件如下:1、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2、签订书面形式的租赁合同;3、出租人必须继续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租,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签订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土地使用权出租,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签订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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