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授权书应当写明以下内容:授权双方的基本信息(例如,姓名、联系方式等)、商品种类信息、许可的形式、授权的期限、许可使用费金额、许可使用费计算方法、许可使用费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
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三条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
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