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的合法权利具体有以下四项:一、同时履行抗辩权;二、后履行抗辩权;三、不安抗辩权;四、债权无效抗辩权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五百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