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去世,应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然后分割死者的遗产,死者生前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约定的分配遗产;如果没有遗嘱的话,应当按照法定程序继承被继承人遗产
夫妻互为对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另一方可以以第一顺序的继承对方的遗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第二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财产为个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