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期限根据签订的保险合同的条款确定
如果是申请理赔,对于赔偿有争议,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三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