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地约定不明的,当事人可以:(1)达成补充协议来确定
(2)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3)仍无法确定的,按以下规则确定:1、给付货币的履行地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2、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3、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三项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