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股权转让程序:1、制定《转让方案》
2、清产核资,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移交清册
3、委托专业机构实施审计及资产评估
4、召开股东会
5、申请上市交易
6、签订合同,取得产权交易凭证
7、备案登记
8、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9、修改《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