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注销公司的流程为,成立清算组;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及时通知债权人;以公司的财产清偿各项债务;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