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书应当写明下列内容: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基本信息
2、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部门和工资等
3、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4、工会的意见
5、何时向劳动管理部门报告
6、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数额
7、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签章和盖章等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