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协议算合同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合同形式,是指当事人合意的外在表现形式,是合同内容的载体
其中,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双方用对话方式表达相互之间达成的协议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