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公司资产明显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的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