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实质审查审查员审查的内容:1、商标是否具备法定构成要素;2、商标是否违反了禁用条款;3、审查商标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具有显著特征;4、审查商标是否与他人注册在先或者初步审定在先并公告过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5、审查商标是否与他人已经失效但没有超过一年期限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根据《商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