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存在瑕疵的情形如下:
1、资料不齐全就进行登记。
2、婚姻当事人没有亲自到现场。
3、提交伪造的资料。有些当事人提供给婚姻登记机关的材料是伪造的。
4、登记机关越权管辖。
5、冒用或者借用他人名义进行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