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找不到人的,可以诉讼离婚,具体程序如下:
(1)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由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进行公告送达;
(3)开庭时被告未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