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仲裁费用的收取标准,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的规定,经物价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确定的收费标准计算。仲裁费用一般分为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两个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第七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交纳仲裁费用。
收取仲裁费用的办法,应当报物价管理部门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
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第七十六条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交纳仲裁费用
收取仲裁费用的办法,应当报物价管理部门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