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有家庭暴力是可以离婚起诉。
家庭暴力属于法定应当判决离婚的情形。若一方存在家庭暴力,且有证据证明情况属实。则法院应当判决夫妻双方离婚。
且在财产分割时应当照顾无过错方的利益。若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法院应当支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第二项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第三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三)实施家庭暴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第二项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三)实施家庭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