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死亡的,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死者配偶所有,剩下的部分作为死者的遗产来处理。夫妻一方死亡,并不能以所有的夫妻财产为其遗产,而应当先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从中划出一半为死者配偶所有,另一半的财产,才可认定为死者的个人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