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章保管人的责任是:
1、依照法律规定程序使用公章,未经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2、妥善保管公章,如有遗失,必须及时向公司总经办报告;
3、违反规定使用公章,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公司对违纪者予以行政处分,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必须建立健全印章管理制度,加强用印管理,严格审批手续。未经本单位领导批准,不得擅自使用单位印章。
《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必须建立健全印章管理制度,加强用印管理,严格审批手续
未经本单位领导批准,不得擅自使用单位印章
第二十六条对伪造印章或使用伪造印章者,要依照国家有关法规查处
如发现伪造印章或使用伪造印章者,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或印章所刊名称单位举报
具体的印章社会治安管理办法,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