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在一起生活是自己真实的意思。
2、双方都要达到法定,具体就是男方必须年满22周岁,女方必须年满20周岁。
3、不能有法律禁止的情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