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车贷一般而言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都要承担,至于具体怎么还还要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比如是否有过错,收入状况等等。
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车贷,应当使用共同财产清偿,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应当首先清偿共同债务,清偿后的余额,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应在离婚时协议确定清偿责任,如果协议分割不成或协商确定清偿责任不成的,可以诉请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