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撞后对方全责的,应当赔偿当事人方全部的损失,包括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损害赔偿责任应当先适用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规则解决。对于保险赔偿后的不足部分,应当由机动车所有人及可能存在的其他连带责任人承担。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