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的分割标准如下:
1、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在离婚时归各自所有。
2、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由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处理,如果协商不成、一方起诉,由法院依据财产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来判决。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