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诈骗了派出所不立案的,首先要看诈骗金额是否达到诈骗罪的立案标准(诈骗金额达到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如果尚未达立案标准的,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其次要看报案的公安机关是否有管辖权,如果不符合管辖规定,也不能立案的。最后,若符合立案标准,且没有上述情形的,公安机关不立案,当事人是可以向人民检察院反映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