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的使用方式如下:
1、将商标用于商品的包装上在商品的包装上使用商标;
2、将商标用于容器上在商品的容器上使用商标;
3、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中在广告宣传中使用商标;
4、将商标用于交易文书上在合同文本等交易文书上使用商标;
5、将商标用于展览中在展览中使用商标。
《商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本法所称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