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的主体又称商标权人,是指经过申请商标注册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商标所有人。并非所有的人都能充当商标权人,商标权人有其法律规定的范围及资格条件。
依据《商标法》第四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
本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