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内可以辞职,不过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如果是在试用期内的,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