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按以下原则分割:
(1)双方的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无需分割;
(2)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分割;
(3)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