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离婚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等信息;
2、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3、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和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期限以及探望方式;
4、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共同债权﹑债务的处理方式;
5、签订时间和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者手印。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