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肇事,应当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如果一方有过错的,由该方赔偿,双方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赔偿,受害人故意碰撞车辆的,机动车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