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有签合同的权利,但需要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因为分公司并不是独立法人,其没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所以其只能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实施民事行为,签订合同。
《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