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办理需准备如下资料:1、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2、出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3、出质人所在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无需组织机构代码。4、质权人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带上原件。5、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